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年12月5日-I号《律师法》规定,禁止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哈萨克斯坦注册律师事务所或开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分所。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指具有最高当地法律学历以及有哈萨克斯坦律师资格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居民。哈萨克斯坦的律师必须是哈萨克斯坦当地律协会的成员,基于其专业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因此如果外国律师计划在哈萨克斯坦执业,需要成为哈萨克斯坦居民并获得律师资格。外国律师在哈萨克斯坦执业只能做非诉讼业务,不能做诉讼业务。外国律师在哈萨克斯坦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哈萨克斯坦开代表处情况下可以向企业和个人提供有关外国的法律咨询,可以开展外贸业务等,但是不能在哈萨克斯坦以外国律师身份执业,也不能以哈萨克斯坦律师身份参加诉讼。
一、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哈萨克斯坦开展活动的形式
外国律师事务所以及外国法律服务公司在哈萨克斯坦可以通过设立外国法律服务公司的代表处或注册法律服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种方法开展活动:
(一)外国法律服务公司的代表处哈萨克斯坦《律师法》禁止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哈萨克斯坦开设分所或者代表处,但是允许外国法律服务公司在哈萨克斯坦开代表处。外国法律服务公司的代表处可以聘请外国和当地律师。外国律师在哈克斯坦执业只能做非诉讼业务,称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并需要获得许可和劳务签证。
1、注册外国法律服务公司的代表处的流程注册条件和程序注册法规:年4月17日第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人注册,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登记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法》注册管理机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及下属地区机构创建文件:分公司(或代表处)章程进行国家注册所需的文件:1.按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规定格式填写申请外国人盖章确认的创建分公司(代表处)的决定境外国法人确认的分公司(代表处)章程文本,哈萨克语和俄语;2.章程合法副本及法人国家注册证明;3.法人给分公司(代表处)负责人的委托授权书(社会及宗教社团除外);4.法人缴纳国家注册缴费的证明文件;5.分公司(代表处)所在地的确认文件;注册费:20个“月核算基数”进行注册所需时间:司法部或下属地区机构-15个工作日;税务登记-10个工作日;统计登记-5个工作日;对外经济活动登记-3个工作日;
应缴税款:公司所得税(税率20%,依照收入计算),增值税(税率12%,依照商品销售,工程,服务及进口流转额计算)
(二)注册法律服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国律师事务所可以在哈萨克斯坦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注册法律服务公司。例如:中国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在哈萨克斯坦开了有限责任公司也叫达成法律服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法律服务公司在哈萨克斯坦是最普遍的一种形式。注册事宜、公司问题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审批比股份公司更复杂。为了很好的保护外国股东与当地股东合法权益,建议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虽然股份公司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发行股票吸引投资,(但)此方法很少在哈萨克斯坦使用。
有限责任公司指法人,由一个或几个自然人或几个法人制定,其法定注册资本划分为股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人被称为“发起人”。他的参与人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获得有限责任公司财产股份权的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在章程创立协定(若发起人不止一人)和协约基础上进行自己的活动。所有股东的股份等于他们投资的份额,除非创始文件另有规定。在转让股份给第三人时股东应当考虑到其他参与者购买优先权。
1、在哈萨克斯坦注册外国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流程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关于法人注册的法律规定:
(1)选公司的名称,商业活动的类型,法人注册资本的具体金额,法人地址,有限责任公司的主任。(2)所需要提供的文件:外国创始公司:1.规章制度的副本,副本需要做公证(不需要翻译成哈萨克语)2.国家注册证明的副本,进行副本的公证,不需要翻译成哈萨克语;3.贸易登记上的公证的说明-原件,原件上盖公章;4.关于指定外国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主任决定的副本,进行副本的公证书或者外国公司的指定主任的说明以及公司的蓝色公章。5.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的委托书在哈萨克斯坦司法局,税务局代表公司的利益为了获得
(BIN,ECP)登记人确认的模板。[1][2]
外国公司的主任应提供下列文件:1.外国公司的主任的
护照-已经进行过公证的副本(不需要翻译成哈萨克语)
2.外国公司的自然人(主任)的委托书为了获得IIN[3]和ECP在哈萨克斯坦设立外国有限责任公司的主任应提供:1.设立外国有限责任公司主任的护照的副本,需要进行副本的公证(不需要翻译成哈萨克语)2.外国公司的自然人(主任)的委托书为了获得IIN和ECP二、结语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年12月5日-I号《律师法》,禁止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哈萨克斯坦注册律师事务所或开设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分所。禁止外国律师在哈萨克斯坦执业,包括诉讼业务。禁止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开分所或代表处。允许外国法律服务公司在哈萨克斯坦开代表处或者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1]BIN是指法人的识别号。当地或者外国公司在哈萨克斯坦开展活动必须或者此识别号。所有的BIN识
别号在哈萨克斯坦登国家记上做记录。所有的已经注册过的BIN识别号可以在哈萨克斯坦数据网站看到。
[2]ECP是电子签名。ECP的重要目的是任何电子文件有电子签名情况下此文件是合法有效,有法律效力。
[3]IIN是指法人的电子数字。
KumbayevaAygerim(爱丽姆)研究员简介
KumbayevaAygerim(爱丽姆)
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
KumbayevaAygerim(爱丽姆),本科就读于中国*法大学中国法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硕士就读于清华大学中国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年9月至今,就读于哈萨克斯坦Konaev大学(在线远程学习),学习哈萨克斯坦法律。
年6月-9月,任职于哈萨克斯坦“Almaz-Bk”律师事务所;年至今任职于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担任专职研究员;年11月,受聘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擅长领域为哈萨克斯坦斯坦法律、中哈比较法研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制度研究。
Aygerim(爱丽姆)受聘于金砖五国书名号研究中心,任外籍委员,著有《金砖五国法律报告》第二卷,具体负责俄罗斯联邦年《竞争保护法》、俄罗斯联邦《年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法》、关于安全和管理领域上的知识产权保护统一原则的协议等规则的编写和翻译(俄译中)工作,并对上述法律规则的引言、制定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作简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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