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哈萨克斯坦商务签证(B1、B2、B3),种类、有效次数、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具体规定。
В1
颁发对象:
1)赴哈参加研讨会、座谈会、论坛、展览会、音乐会及文化、科研、体育和其他活动
2)赴哈参加会议,圆桌会议,展览专家会议
3)人道主义救援陪同人员
4)赴高校开办讲座及授课
5)参加中学生、大学生交流,在哈萨克斯坦上学的学生除外
(此类签证相当于原来的商务签证D1)
签证次数有效期停留时间
一次90天不超过60天
多次一年每次入境不超过60天
В2
颁发对象:
1)赴哈从事安装、维修和设备技术服务人员
2)赴哈提供咨询或审计人员
(此类签证相当于原来的商务签证D2)
签证次数有效期停留时间
一次90天不超过30天
多次天不超过90天
B3
颁发对象:
1)赴哈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的人员
2)公司创办人或者董事会
(此类签证相当于原来的商务签证D3)
签证次数有效期停留时间
一次90天不超过30天
多次一年每次入境不超过30天
特别说明:B2商务签证相当于原来的D2,区别是年1月1日此类签证已经没有一年的了,最多是半年,并且按照目前的*策一次停留60天可以在哈国再延期30天,所以总计停留90天。
北京京达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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