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发布《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图片来源: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网站
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自年11月1日起,自哈萨克斯坦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凭新冠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以下简称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双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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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要求
(一)中哈直航恢复后,对搭乘直飞航班赴华、不经第三国中转人员,应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目前为OLYMP临床诊断实验室)完成核酸以及血清IgM抗体各一次采样、检测,并在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向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领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对从哈萨克斯坦出发,经第三国中转乘机赴华人员,须在哈萨克斯坦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并分别向驻哈萨克斯坦和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使领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第一次检测在哈萨克斯坦进行,并于离哈航班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第二次检测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进行,并于中转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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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公民在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以及机票照片(确认登机时间)。经驻哈使领馆和中转馆(如有)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执飞赴华直飞航班的航空公司将凭该航班起飞国家中国使领馆核发的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验放乘客。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有效期起始时间由检测报告的开具时间,调整为检测采样时间)乘机,并在乘机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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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民办理健康状况声明书
外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为阴性的证明后,将有效护照资料页、检测阴性证明、机票照片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送至驻哈使领馆和中转馆(如有)指定电子邮箱。上述使领馆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打印随身携带。执飞赴华直飞航班的航空公司将凭该航班起飞地中国使领馆核发的健康状况声明书验放乘客。请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有效期起始时间由检测报告的开具时间,调整为检测采样时间)乘机,并在乘机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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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一)请拟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并遵照执行。如您无法按要求获得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乘机前未能持有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说明您暂不符合乘机条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调整行程。
(二)请提前认真了解我驻中转国家使领馆实行凭新冠病*核酸检测及血清IgM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规定起始时间,以及我驻中转国家使领馆指定或认可的检测机构名单,并提前认真了解拟中转国家入境规定,以及中转地涉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的相关要求。如中转机场不具备快速检测能力,请提前办妥赴中转国签证以便入境后做好二次检测。
(三)请谨慎选择中转乘机赴华路线。避免在中转地无法入境或检测、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不符合要求等情况,造成在中转地乘机受阻、滞留等后果,增加疫情感染风险。
驻哈使领馆提醒乘客务必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核酸检测以及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如发现故意隐瞒病情、涂改伪造核酸检测报告以及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情况,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中国驻哈使馆核酸检测以及血清IgM抗体检测指定邮箱:k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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