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萨克斯坦内务部介绍,在过去的五年中,有人因违反国籍法而受到处罚。
哈萨克斯坦内务部新闻处19日称,哈萨克斯坦执法机构计划修订相关法案,以加重对故意隐瞒双重国籍行为的处罚。
哈内务部称:“去往其他国家的哈萨克斯坦公民,在获得他国的国籍后,必须在30天内到当地的哈萨克斯坦领事机构办理注销国籍手续。”
对于加重处罚的具体计划,哈内务部尚未透露。
据哈内务部介绍,年,在哈萨克斯坦共有人因隐瞒双重国籍受到处罚,依照法院判决,其中,人被驱逐出境,其余人缴纳罚款。近5年来,共有人违反国籍法规定,其中,多人被处以罚款,人被驱逐出境。此外。取消了以上所有人的哈萨克斯坦国籍。
哈内务部称,年,约2.2万人获得了哈萨克斯坦国籍。其中,由托卡耶夫总统签署法令获得国籍的有人,根据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俄罗斯之间入籍简化协议获得国籍的有人,根据《已婚妇女国籍公约》获得国籍的人数为人。
哈萨克斯坦不承认双重国籍,已丧失该国国籍的人,如被发现使用哈萨克斯坦公民护照或身份证将承担行政责任。对于隐瞒双重国籍的行为,将处以个月结算指数以下的罚款(1个月结算指数为坚戈或7.7美元,大约69万坚戈),或将其驱逐出境。(参考汇率:人民币:坚戈=1:65.15)
来源:塔斯社编译: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