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春之月哈萨克斯坦人可休12天
TUhjnbcbe - 2023/10/29 17:12:00

在年的3月份,也就是传统的纳乌鲁斯——春之月,哈萨克斯坦人将能够拥有总计12天的休假日。

在3月份,哈萨克斯坦将迎来两个法定节日:国际妇女节和纳乌鲁斯节(哈萨克传统春节)。

在国际妇女节期间,哈萨克斯坦全民将可以休假三天,假期时间为3月6、7、8日。由于今年的3月8日是周二,因此3月5日周六将作为工作日,而将3月7日周一调休为休假日。

今年的纳乌鲁斯节为3月21~23日。由于3月19和20日正好是周六周日,因此本月哈国人民将能够拥有一个持续五天的假期,即3月19~23日,24日开始上班。

再加上3月12、13日和26、27日的周末,哈萨克斯坦将在3月份的31天当中,拥有总计12天的休假日。

值得一提的是,哈萨克斯坦*府此前已经通过了一项调休决定,规定将年3月5日的周六假期调整至3月7日,将年8月27日的周六假期调整至8月29日。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节日法》,国家节日与休假日重合时,休假日将被顺延至节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值得一提的是,哈萨克语中,三月份被称之为纳乌鲁斯月,即春之月。纳乌鲁斯节是哈萨克人每年最为期待的节日之一。它是哈萨克的新年,恰逢春分(3月22日前后)。在哈萨克语中,“纳乌鲁斯”意为辞旧迎新。纳乌鲁斯节在年正式成为哈萨克斯坦国家法定节日。

年开始,3月21、22、23日作为公共休假日,全哈国公民可休息3天,庆祝节日、走访亲友。

来源:哈通社

1
查看完整版本: 春之月哈萨克斯坦人可休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