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制综述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收法规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为依据,由哈萨克斯坦税法典,及按其规定通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成。
任何人都有权拒绝缴纳税收法律规未规定的税款和其他应缴财*款。税款及其他应缴财*款的制定、征收、变更或注销均按税收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实行。如果哈萨克斯坦签订的国际条约与税收法规不一致时,以国际条约为准。
哈萨克斯坦是单一制共和国。国家预算法和国家税收法规规定了一些税收和其它环节的预算支付及税、消费税、社会税、土地税、运输工具税、财产税、法人不动产税,以及矿产开采税和其他税费。
二、税收法律体系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内税收和其它强制缴纳费用的确立、征收和计算程序、纳税相关的比例,以及履行纳税义务的国家和纳税人(税务中介)之间的比例关系则是由年12月10日通过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收及其它强制缴纳费用法》(以下简称《税法》)确立的。年,哈萨克斯坦执行新修订的《税法》。
《税法》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有效,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通常将该《税法》及其衍生出来的其它规范性法规作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收法律法规。
三、企业所得税(CorporateIn